您好,欢迎进入辛必达管理咨询(上海)有限公司官网!
021-58581615

联系我们

辛必达管理咨询(上海)有限公司
联系人:范经理
电话:021-58581615
地址: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77号东方希望大厦6H室 在线咨询

危化品证经营范围_热点:煤油是否属于易燃易爆的危化品?

发布日期:2022-02-10 浏览次数:387

  煤油易挥发,一般属微毒-低毒。主要有麻醉和刺激作用,一般有吸入气溶胶或雾滴引起粘膜刺激,不易经完整的皮肤吸收,口服煤油时可因同时呛入液态煤油而引起化学性肺炎。上海辛必达就和大家一起来聊聊:煤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吗?

 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,顾名思义,是指在受热、摩擦、震动、遇潮、化学反应等情况下发生燃烧、爆炸等恶性事故的化学物品。其虽危险,却涵盖了生产生活中的许多领域,如化肥、农药、药品、试剂等等,根据有关规定,易燃易爆危险物品,包括民用爆炸物品和国家标准《危险货物品名表》(GB12268-90)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;易爆液体;易燃固体、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;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;毒害品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。

  汽油、煤油、柴油、苯、酒精、丙酮、、油漆、稀料(香蕉水、硝基漆稀释剂)、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属于易燃液体。一般来说煤油都不是纯净的。里面还有少量的杂质,如硫化物(硫醇)。煤油还有微毒,不过完整的皮肤是不会影响的。就是没伤口就没事。在此我们需要提醒一下,销售危险化学品是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,如果企业在未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证之前,是不可以进行销售的,如果销售就涉及到违法经营,会没收所得财产,严重情况下,还可能会有牢狱之灾。上海辛必达是一家商务代办的企业,拥有丰富的办事经验,能为您提供优质的商务服务,诚信经营多年,为上海及周边上千家的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帮助,如需办理成品油经营许可证,可以直接致电我们,上海辛必达,期待与您的合作共赢。

你觉得这篇文章怎么样?

0 0
网友评论

管理员

该内容暂无评论

美国网友
021-585816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