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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品登记许可证经营范围_文章分享:走私成品油的危害有哪些?将会受到什么处罚?

发布日期:2022-01-28 浏览次数:9

  走私成品油不但冲击国内市场,造成国家税收严重流失,而且油品质量不稳定、杂质多、硫含量超标,长期使用还会对发动机等设备造成损害,并对环境和人体产生危害。此外,绝大多数成品油非法经营场所私设的加油油罐等设备陈旧老化,安全管理不到位,且往往毗邻居民区,严重威胁周围民众生命和财产安全。根据商务部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》规定,“成品油”是指汽油、煤油、柴油及其他替代燃料(如乙醇汽油、生物柴油),俗称“白油”、“红油”、“蓝油”等。根据《海关法》规定,“成品油走私”是指违反海关发及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逃避海关监管,偷逃应纳税款,运输成品油进出境的行为。

  根据《刑法》第15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,走私成品油偷逃税额个人十万以上、单位二十万元以上,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,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,至低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偷逃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;至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偷逃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。《海关法》第82条:走私成品油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、物品及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罚款;专门或者多次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、物品,专门或者多次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,予以没收,藏匿走私货物、物品的特制设备,责令拆毁或者没收。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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